今天给高中时代曾喜欢过几年的她发短消息,得到的回复是和对象在一起,心里不免有些失落,为我自己,也为那曾经的感情。
我喜欢她整整喜欢了三年。
在这三年中,我无法、也没有精力分心去喜欢别人。
在这三年中,她是我23年的人生里,唯一一个长期占据了我的内心,对我曾经、现在、未来的生活造成了如此大的影响的人。我和她之间有过的曾经种种,都似水无痕般的过去了,而带来的各种影响却久久无法遗忘,成为一道永远的疤痕,一直无法抹平。如果说时间可以淡忘一切,我不相信,因为6年过去了,我依然没有忘记,也许“淡忘”这个词,本身就是安慰人用的。
在这三年中,我的甜蜜和悲伤忧愁的比例是1:10+,在我人生中相当关键的三年里,我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不应该用在的地方,我有些后悔。
在这三年中,我夜以继日的告诉自己去忘掉她,但我没有做到。
在这三年中,我为自己演出了一场独角戏。

爱情到底是什么,感情到底是什么?
真的到了该学会如何去爱人的时候了。
在她之后,我曾经也遇到过她们。但在那过去了的三年里,我已经几乎用光了去爱人的勇气和力量。
今天,她给我回复这条短信的时候,已经是黄昏,我看到窗外很红很红的夕阳。回过神来,我关掉了手机。我想到去年的这个时候,我还曾经和她一起漫步,也是这样的夕阳,分别的时候,我抱着她,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在她之后,我尝试过如何去爱人,但每每到付出的时候,我却止步不前,像冰一般寒冷,也许,“博爱”这个词并不属于我,因为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如何去爱人,如何让我爱的人明白我爱她。
就在前几天,她还告诉我,她心里一直有我,但时间回不去了,她不敢再打扰我。
我听了之后,看着天花板,久久地说不出话。
我不知道这句话她是否应该对我说,我也不知道我应该对这句话做出何种反应,我只有沉默。
“既已无缘,何必不忘;今夕何夕,君已陌路。”我不知道这句诗的主人究竟是谁,但他一定是一名放不下过去的人。每当脑海中回味过这句话,我都会问自己:“到底忘了吗?”
这时,我会命令自己,转过脸,昂起头,这是最好的方式。S.H.E的那首《记得要忘记》,我现在很少听,因为我在每每心里难过的曾经,时常会听一听,那段旋律已烂熟于心了。
经常遇到有人给我介绍对象,但我依然无法遗忘从前,即使已经到了应该转弯的时候,心里有些事情仍然放不下。
她说,希望你过的好,等你有了自己的幸福,我便放心了。
她也说,应把你放在心里,而陪伴我终生的人,应该是那个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出现的正确的人。等我再谈恋爱之时,也是我找到了一个值得托付的人。
我无法回答,而她,也许已经找到了那个Mr.Right了吧,因为在我之后,她便一直独自一人,想想也已经四年了。现在,她应该已经找到了。

而我,为自己,也为了她,应该学会如何去爱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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